评论:关于手机软件相关立法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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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能够为我国手机用户的具体使用问题做如此详细周到地考虑,实在是让笔者这样的普通消费者感动不已,可是感动之后却满是疑问,就为了这么一个小问题特地制定政策法规有必要吗? 咱先来从技术上看这个问题。 不可否认,除了智能手机以外,市面上大多数厂家生产的手机采用的都是自家的专用平台,而这些专有平台的数据是不能直接互相兼容的。我想这也就是信息产业部意图统一软件标准,使原先各自为政的手机平台能够在数据共享方面互联互通的初衷吧!可是条条大路通罗马,各家专有平台的数据不能直接兼容,并不等于除了统一标准外就没有其他道路可走了啊,事实上针对移动设备数据共享的问题,早就有了相关的技术推出,并且已经应用在大多数由国外大厂推出的新一代手机上面了,这个技术就是SyncML。 SyncML最早是由一个由Ericsson、IBM、Lotus、Matsushita、Motorola、Nokia、Openwave、Starfish、Symbian这些产业巨头联合组建的SyncML Initiative推出的一个移动通讯设备数据同步标准。2002年SyncML Initiative正式并入OMA(Open Mobile Appliance),迄今已经得到600多家厂商的支持。 只要移动设备支持SyncML,那么即使互相使用的平台并不相同,但是仍旧可以没有任何障碍的交换数据,因为利用XML这种开放式的标记语言,所有需要被交换的信息都会以彼此双方可以识别的格式进行沟通。比如手机中的通讯录功能,交换时采用的就是vCard的格式,而手机中的行程安排功能,交换时采用的就是vCalendar格式。 事实上,正是依赖SyncML,笔者前后更换了几台手机从来就未曾为所谓的"更换手机时,均可以保留原有手机中需要的所有资料和内容"问题而烦恼过。因为每天,我都会把我的手机和笔记本电脑连接,让手机中的通讯录及行程安排等功能与笔记本电脑安装的Outlook软件的对应数据进行同步,保证手机中会有Outlook新增加的数据,手机中也有Outlook中新增加的数据。 虽然第一台支持SyncML的手机产品于2001年中才刚刚推出,是当时诺基亚卖天价的9210手机。可是拜手机产业发展一日千里所赐,如今大多数欧美日韩主流厂商的机型都已经支持SyncML,手机间的数据交换已经扫清了技术上的障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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