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无线增值业务业务接入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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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河南联通为所有CP提供公平的接入和服务。 六、发布与起草单位 本办法由河南联通制定、审核与发布,起草单位为河南联通增值业务部。 七、解释权及修订权 本办法将根据市场发展需要适时进行修改,其所有权、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属于河南联通。 八、参照的相关法律法规 本办法在制订过程中参照了中国联通针对无线数据业务制定的业务规范,还参照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 九、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开始实施,如与此前的相关管理办法有冲突,以此办法为准。 第二章 前期接入准备 一、CP与河南联通进行合作,开展基于河南联通移动通信网络的移动数据业务,申请流程包括: 1、首次合作,CP接入包含如下步骤: Ø 提交河南联通公司所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业务发展计划、业务申请文件等文件,进行接入资格审批; Ø 获得接入资格后,CP在河南联通相关业务部门的协助下进行网络测试; Ø 网络测试完成后,CP与河南联通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业务测试; Ø 业务测试合格后,CP与河南联通签订业务合作协议 2、已经获得接入资格的情况下,拟开通新业务,CP需经过如下步骤: Ø 如申请的是不同类型的业务,则需与河南联通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测试后,再根据业务类别与河南联通签订业务合作协议; Ø 如申请的是同一类型下的多个业务,则只需与河南联通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测试,测试合格后即可开通业务。 二、获得接入资格的条件 1、 前提条件 (1) 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严格禁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悖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河南联通利益的信息发布或传播。 (2) 具备必须的网络软硬件资源。 (3) 符合河南联通的相关规定,并经过河南联通的资格审查。 (4) 能够提供高质、稳定、有吸引力的增值服务,并经过河南联通的业务审查。 2、 资质证明文件准备 根据国务院及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相关规定,以及河南联通的要求, CP需准备如下资质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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