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规:电信运营商应对代理商行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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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出问题运营商负责 代理商以比运营商更优惠的资费套餐吸引用户入网,但运营商并未提供相对应的套餐服务,已交钱的用户不知如何是好;对于早有的不许收取选号费的规定,一些代理商置若罔闻……近几年来,将业务交由代理商代理已成为各大电信运营商的业务手段之一,涉及长途电话卡、宽带接入、移动电话入网等多种电信服务。 但由于代理商本身的素质参差不齐,加上受利益驱动,一些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并未严格遵守委托者的规定;运营商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代理商的行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消费者在服务出现问题时不知该向谁反映。但从今以后,代理商的这些违规行为都将受到运营商严格的监管。 信产部日前出台的通知明确规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规范和管理由委托代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委托代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代理商所代理的电信业务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由委托者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另外,通知对代理商的经营性质、范围等方面也作了规定。 业内认为,代理商的问题一直是用户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监管部门希望通过文件的出台自上而下地规范代理商的行为,明确委托者责任,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省电信管理条例有相关规定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暂时还未收到信产部的通知,但省通管局对于代理商存在的问题一直都有关注。我省此前在一些相关规则中也曾提到,对于代理商出现的通信质量问题或违规行为等,用户应直接向运营商寻求帮助;目前正在进行的电信行风评议活动也有规范代理商行为的要求。 但他指出,由于对代理商和运营商的具体行为从法律上很难界定,且代理商与运营商也签署了相关协议并受《合同法》保护,监管部门并不能对代理商与运营商之间的具体行为作出规定,只能从宏观方面予以规范。 该人士认为,此次信产部正式出台文件明确了代理商和运营商的责任,将使得运营商在选择代理商时更加谨慎,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多的保护。他还透露,已送省人大审议的《广东省电信管理条例(草案)》对代理商的问题也作了相关规定,从法律上明确了代理商的权利和责任。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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